我市理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时间:2020/02/12 20:34:55 编辑:

我市理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为切实保障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权益,结合实施《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本政发〔2017〕20号),以及我市孤儿目前基本养育资金发放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12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

,《本溪市民政局本溪市财政局关于理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本民发〔2017〕54号)正式印发。

孤儿范围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被确认为孤儿身份并已办理孤儿福利证的孤儿;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本政发〔2017〕20号)规定,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理顺后的具体标准为: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70元;城区的散居城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散居城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全市所有散居农村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22元。就学未就业的成年孤儿,在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0元保障金。新理顺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按月发放。

唐山牛皮癣医院地址
南宁治疗癫痫病费用
心悸与心律失常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