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
时间:2020/01/20 14:51:48 编辑: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兴山县政府办公室违规发放民兵训练补贴和档案升级奖金且未及时清退。县政府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王斌,未严格审核把关,负有主要领导,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1月29日,兴山县纪委给予王斌党内警告处分。
2.兴山县科技局职工张某违规套取现金发放补贴。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林,未严格审核把关,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3月25日,兴山县纪委给予万林党内警告处分。
3.兴山县公路管理局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事业单位通讯费、巡查生活费且未及时清退。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唐勇,未严格审核把关,负有主要领导,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3月25日,兴山县纪委给予唐勇党内警告处分。
4.兴山县环保局超标准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发放第13个月工资津补贴且未及时清退。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功军,未严格审核把关,负有主要领导,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4月25日,兴山县纪委给予牛功军党内警告处分。
5.兴山县房管局多名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贴。县房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王昌权,未严格审核把关,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4月25日,兴山县纪委给予王昌权党内警告处分。
6.兴山县水利局多名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出差补贴、市内交通费。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群,未严格审核把关,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6年4月25日
,兴山县纪委给予陈群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一旦反弹,我们党就会失信于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追究力度,一寸不让,久久为功。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中共兴山县纪委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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